2017年3月24日 星期五

形態論modalism

形態論 『形態』(mode),哲學的定義:指一件東西的外表或形態;是其內在實質的表現。 『形式的』(modal),這形容詞:指一件東西的形態,而非它的實質。 『形態論』(modalism),神學理論,說父、子與靈不是三個不同的位格,而是神彰顯自己之三種行動的『形態』。 『形態論者』(modalist)。跟從形態論神學教訓的人。 形態論的歷史: 第二世紀末出現一個學說,神學上稱為『神格惟一論』(Monarchianism)。 形態論(或稱為modalistic monarchianism)是神格惟一論的一種。 monarchia,其意思是『單一和個別的管理』。 神格惟一論者很注重『神聖的一』(divine unity)或Monarchy。 最重要的原則是『神是獨一的』。 這學說的目標是要除去基督徒敬拜三位神的思想,同時它也要確說基督的神性。 但是形態論實際上是犧牲了基督獨自的位格,而把祂併入了父的素質裏。 形態論在當時是很受簡單信徒歡迎的,因為他們以為它是最好的方法,來保護他們對三一神的信仰, 並抵抗二神論和三神論學說所帶來的敗壞。 最早兩位代表形態論思想的是帕克西亞(Praxeas)和挪威都(Noetus) 父神受苦論(Patripassianism),由兩個字組成: Pater是拉丁文的父,Passio是拉丁文的受苦。 它把父與子實際上看為一位,這就引至父在十字架上受苦的結論。 第三世紀初,特土良Tertullian,他始創『一個實質,三個位格』,來作為『神格』的定義) 寫了一篇論文來反對帕克西亞的學說,他指控帕克西亞趕走了聖靈,並且把聖父釘了十字架。 撒伯流(Sabellius)是形態論者中最靈巧深奧的一位,他提倡的神學,在本質上與挪威都一樣。 不過因他仔細的推論,就給了聖靈和聖子確定的地位。 撒氏比他的前輩們更注意保衛神的獨一性,他強調神只是一位,並且是一個實質。 根據他的說法,父、子、靈是同一位,他們只是這一位神,因環境而有不同顯現的三個名字。 作為父,祂是創造者,統治者和立法者。 作為子,祂成為肉體來作救贖主。 作為靈,祂是那感動使徒者,使人重生者和那聖別人的。 撒伯流的基本觀念: 神的獨一性在歷史上,顯現於三個形態或三個時期; 但在完成救贖後,又回到祂原有的『一』裏。 撒氏教導說,子的顯現結束於祂的升天。 在這之後,靈的顯現繼續於人的重生和聖別。 所以他所謂的『三一』並不是『神內在實質的三一』,而是『顯現上的三一』。 神是一個神聖素質,父、子、靈只不過是啟示祂自己之三個不同形態的名稱而已。 撒伯流與正統神學主要的差異,乃是他把父、子、靈當作暫時的現象,在完成任務後,就回到一種抽象的個體。 撒氏否認父、子、靈在神內在所是裏的永遠共存,他堅持說父、子、靈只是一位神在時間裏相繼暫時的表現。 三神論與形態論是明顯相對的, 三神論相信有三位神,特別是教導神聖三一的三位格(Persons)是三位不同的神。 他們相信父、子、靈乃是三位分開的神。 就是今天還有人說父是一位神,子是另一位神,靈又是另一位神,這是三神論。 如果把神格裏的不同位格推說的太過分 ,就會變成三神論。 有一種三神論是由亞流(Arius)的學說所代表。 在他的學說裏,父是完全的神,子是受造之物中領頭的,而靈又是比子較低的。 雖然對亞流而言,子與靈的神性不清楚,但他的說法其實就是三神論。 康士坦丁大帝於主後325年召開尼西亞大會,來處理在他帝國中眾教會裏的大爭論。 大會主要的論題是亞流的『三神論』和亞他那修的正統『三一神真理』之間的爭論。 由此產生的尼西亞信經,推翻了亞流和三神論的異端,並加以咒詛。 尼西亞大會後,形態論和三神論都遭到公開的撻伐。 大馬色的約翰(John of Damascus)重新強調神聖三一的一,而把這三神論改正了。 (他是最後的希臘東方教父,特別以強調神格的互相內住著名。) 他看見,子乃是管道,使神聖生命永遠的由父流到聖靈裏,並且子也是管道, 促成父、子、靈這三個實質(Hypostases,指神格位格的專一名詞)的聯結,但他沒有試圖使這兩方面相合。 『Homoousios』(意即同質) 奧古斯丁(Augustine, A.D.354~430)是正統三一神論點重要的作者之一,他也被指控為形態論者。 他因著強調神的『一』,就受人指控他為形態論者。 奧古斯丁強調父、子、靈三者在行動上的一,與那些教父們不一樣,他們說祂們每一位在外在行動上各有不同的角色。 真理的兩面性 形態論和三神論怎麼會產生呢? 這是因為他們兩者都不平衡的強調聖經中神所啟示兩面真理的某一面。 形態論強調真理的一面(即神只有一位),而把它推延到極端就成了異端。 三神論把這神所啟示真理的另一面(即神是三在一裏),也推延到相對極端,也成了另一種異端。 聖經關於三一神的啟示有兩方面:三位是一和一位是三。 形態論說父、子、靈不能同時存在。 聖經怎麼說呢? 馬太三:16-17記載當主耶穌(子)受浸時,神的靈降在祂身上,父在天上宣告:『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指出父子靈同時存在,所以形態論說的是錯的。 經營oikonomos家庭法則一辭有下列三種意義: 第一、為家庭管理、方向、職位和職責。 其字面含義乃是管家(oikonomos家庭法則)的職責,如路加16:2-4所題到的。使徒保羅將這辭引申為使徒職分的行政管理(林前九17,西一25,弗三2)。 第二、這是一種安排、秩序、和計畫。例如:人的皮下組織,神在自然界的安排。 引申為神救恩的計畫,神救贖人類的安排(弗三9:神奧祕的經綸,一10:時期滿足時的經營),神藉著基督所要實現之救恩的計畫。 第三、是一種訓練,是用救恩的方法來訓練的(參看提前一4,神在信仰裏的經營)。 與經營一辭相關的字為管家(oikonomos),此字的字面含意為私人的經理(路十二42,林前四2,路十六1,3,8,加四2), 或是古代城裏的司庫(羅十六23)。 引申為神聖事物的管理者,例如使徒是神奧祕的管家(林前四1),監督是神的管家(多一7),信徒是神諸般恩典的好管家(彼前四10)。 Economy也是神所提供為著人的救恩而有的宇宙性之經營管理dispensation。 含有兩面的意義。 在神的一面,是神的家庭管理、行政安排; 在信徒的一面,乃是神所託付的管家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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